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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


    来源: 时间:2018年12月04日 点击率:  字体:增大 减小打印 】【 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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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

      西湖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设有资产管理科、房地产管理科、采购中心(下设货物和服务采购科、工程招标科),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,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处置工作,实施货物、服务和大型修缮的采购工作,具体包括:

      一、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:参与学校国有资产宏观配置;学校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;学校新购设备验收、入账管理;学校国有资产数据统计、查询、上报等;学校国有资产清查;学校设备维修维护;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具体业务工作等。

      二、负责学校房地产管理工作:学校房产、地产管理;教学、科研、行政及生活等用房的调控;申办享受学校政策性住房职工房产证;办理享受学校政策性住房职工出售房屋相关证明;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核定、调整、缴交、提取。

      三、负责学校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工作:学校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、基建工程招标工作;学校货物和服务的零星采购工作;学校货物和服务采购及基建工程招标合同的协商草拟、审核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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